江山:伪造假驾驶证卖分“牟利” 以诈骗罪入刑

民生2017/2/14 1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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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对于驾驶员的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对其所持的驾驶证予以扣分处罚。这一规定本来是为了教育、警示驾驶员,促使其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然而,一些驾驶员却利用法律执行中存在的某些漏洞,买分卖分、伪造驾照,逃避应有的处罚。

  2月9日上午,江山市法院刑事庭开庭审理了犯罪嫌疑人张某、王某涉嫌伪造假驾驶证和身份证,并以此非法获利的案件。 

  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经过:2015年10月,被告人张某、王某在江山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代他人处理车辆违章时发现,无需验证身份信息,只需驾驶员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即可。于是他俩办理了假身份证和假驾驶证,将自己的头像印制到别人有效的证件上,将假驾驶证分以卖分的形式卖给衢州、江山从事车辆违章买分卖分的“黄牛”用于扣分。在此后的一个月内,张某共实施诈骗三次,其中一次未遂,诈骗金额人民币16200元;王某实施诈骗二次,其中一次未遂,诈骗金额人民币12400元。

 江山市法院刑庭副庭长 许浩丰

 两被告人将虚假身份证,驾驶证出售给我们平常生活中的这个黄牛,本身在这个行为过程中是隐瞒了事实真相,虚构了事实,并骗取了他人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据了解,张某,王某均系外省人,之前就有案底,在衢州市衢江区也有过类似的诈骗犯罪事实,属于惯犯。

 结合两名罪犯之前的判决,法庭当庭宣判了这起诈骗案,张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罚金七千元;王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