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离异办事指南
一、申请人:财产约定相关权利人、离婚双方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1)双方身份证明(出示原件,系统共享核验,共享无法取得的由申请人提交);
(2)结婚证(财产约定过户需要申请人提交原件供核验);
(3)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调解书或裁定书及生效证明(离婚过户需要申请人提交原件供核验);
(4)受托人身份证明(出示原件,申请人不能到场签字,需提供委托公证书)。
2、原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温馨提示:门牌地址有变动的需提供门牌证。
三、申请表格
可现场领取,也可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站https://qzcs.zjzwfw.gov.cn/上下载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车库、车位、储藏室)80元/件,商业550元/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2、税费
来源:常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