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确!出入商场、电影院、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人员应积极配合疫苗接种查验

头条2021/7/30 17: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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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下午3时,浙江省举行第七十五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浙江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通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7月29日,我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例(其中西班牙输入2例,喀麦隆输入1例,苏丹输入1例),已排查密切接触者均已实施集中隔离,无新增确诊病例。

截至29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393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74例),现有在院治疗确诊病例15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51例,均由境外输入。截至7月30日,我省已连续408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报告。

境外疫情情况。近期全球报告病例数出现明显反弹,除美洲区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外,其余包括西太区、非洲区、东地中海区和欧洲区等均表现出明显上升趋势。死亡病例方面,非洲区、东南亚、东地中海区等地区上升态势明显。全球范围来看,近期Delta变异株的检出率超过90%,已波及全球124个国家及地区;Delta变异株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已经导致一些原有疫情缓解地区疫情出现反弹,并成为主导的流行株。

江苏南京疫情情况。自7月20日江苏省报告南京禄口机场发现本土病例以来,截至7月29日24时,南京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84例(其中轻型82例、普通型94例、重型8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目前南京疫情已波及全国7省15市,提示本轮疫情存在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等特点。

我省与南京等涉疫城市经贸、人员往来密切,疫情输入风险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应对南京等地疫情,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下面就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作通报。


一、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一)压实属地责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针对当前疫情形势,要求各地切实紧起来、严起来、动起来,迅速激活三级应急响应指挥和工作体系,严格规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我省万无一失(一旦有散发病例输入,必须第一时间扑灭,确保不扩散不蔓延),持续巩固我省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省疫情防控办已要求各地强化疫情防控应急指挥,完善专班工作机制,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采取更加精准的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追踪排查、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工作。

(二)压实行业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指导所辖行业单位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民航、海事、边检、海关、交通运输等涉外行业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好“外防输入”各项措施,做到全流程、全链条、全人群、无死角闭环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直接接触入境人员、货物和交通工具的工作人员,以及从事与入境人员、货物和交通工具有关的垃圾处理、保洁、消杀等服务保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坚决筑牢织密境内境外疫情传播“隔离墙”“防护网”。

(三)压实单位责任。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完善防控预案和管理制度,责任到岗到人。配备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员工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异常症状报告等健康监测,督促健康异常人员规范前往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好14天内有南京市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员工的排查登记,及时向当地社区和疾控部门报备,第一时间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压实个人责任。广大群众应当做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加强家庭室内通风、消毒,尽量减少参与聚集性活动。出入医疗机构、养老院、机场、车站、码头、电影院、农贸市场、商场、娱乐场所、景区等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和疫苗接种情况查验。要积极响应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密切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学习掌握卫生防病知识,做好个人防护。


二、加强重点人员管理

(一)重点地区来浙返浙人员排查管理。

严格做好风险等级划定地区来浙返浙人员管理,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即14天集中隔离+7天日常健康监测),在24小时内完成区域协查和核酸检测等工作。做好风险等级未划定地区来浙返浙人员管理,对国内省份出现本土阳性病例后,疫情发生地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时,加强主动排查,引导来浙返浙人员主动申报告知,要求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核酸检测阴性的,纳入社区管理。

(二)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对所有入境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期第1、4、7、10、14天,以及居家健康观察第2、7天,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按规定做好解除隔离前和居家健康观察结束前的“双采双检”工作(采集2份鼻咽拭子,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次检测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

(三)重点岗位职业人群的规范管理。

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口岸、医疗卫生、进口冷链等行业系统,应按照国家最新要求,严格落实全体从业人员的自身防护、个人和家庭成员的日常健康监测、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疫情苗头。对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航空海港口岸高风险工作人员,实行定期工作轮换制,工作期间集中住宿、封闭管理,工作场所与居住地之间“点对点”转运,减少与其他人群接触;同时,增加核酸检测频率至每两天一次。国际和国内航班作业场所工作人员要固定岗位,强化垃圾、废弃物等规范处置工作,避免交叉作业、交叉感染。


三、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一)切实做好航空海港口岸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航空海港口岸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领导,严格对照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日常巡查督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守牢第一道关口,防范输入风险。

(二)切实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医疗、养老、机场、客运车站、客运码头、火车站、地铁站、宾馆、商超、封闭游艺娱乐、出入境口岸、景区等重点场所以及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健康码和疫苗接种信息核验、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等措施。

(三)切实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规范开展预检分诊,确保发热患者均在发热门诊(诊室)就诊;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药店等,严格按规定做好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转诊,强化发热患者信息报告及闭环管理。加强院感防控工作,规范集中隔离点管理,避免交叉感染。



 记 者 问 答 

问:针对近期国内疫情形势,对全省人民有哪些健康提醒?

答:大家可能已经注意到了,今天凌晨,浙江发布官方微信发布了《疫情形势严峻!浙江省防控办呼吁大家自觉行动,共同抗疫!》的倡议,在此,希望全省广大群众做好自我健康防护,共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主动申报告知。建议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人员暂缓来(返)浙,如必须来(返)浙,需持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在来浙前须主动向本人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并同时向本人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单位或所住宾馆及时申报登记本人健康状况、旅居史,不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来(返)浙后,要主动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和社区做好调查登记、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是注意旅行安全。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旅程,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和已有本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尚未确定中高风险地区的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确需外出旅行的,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

三是配合健康监测。出入医疗机构、养老院、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宾馆、电影院、农贸市场、景区等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和疫苗接种情况查验。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自觉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要主动如实报告相关旅居史和接触史。

四是尽快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每位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发生,降低重症及死亡的风险。

同时,还要提醒大家,接种疫苗后也不能放松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要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公勺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问:江苏省南京市自7月20日报告禄口国际机场疫情以来,截至目前,已外溢扩散至江苏省内其他城市和多个省份,根据公布信息,外溢关联感染者中多例有张家界旅居史或与有张家界旅居史的病例有过接触,请问这波疫情对我省会带来什么风险?

答:这次起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的新冠肺炎疫情,目前主要分为南京本地病例、外溢及其关联病例两部分。南京本地病例以机场工作人员、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员筛查发现为主,且现在离开南京人员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关键在于切实落实对自南京来浙返浙人员采取严格的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措施,确保追踪排查、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工作到位。

外溢及其关联病例最近高度关注的是与湖南张家界相关的疫情,已涉及辽宁、湖南、四川、北京等多个省市。目前正值暑期旅游高峰,前往张家界旅行的人员众多,存在较大传播风险,后续张家界相关疫情很可能继续向周边城市及包括我省在内的其他省份扩散。再次提醒公众增强防范意识,科学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问:当前疫情形势下,公众对疫苗接种更为关注。请问,我省疫苗接种工作的重点和具体安排是怎样的?

当前我们依然全力推进疫苗接种工作,一方面是因为几乎所有人都没有针对新冠病毒的自然免疫力,对新冠病毒普遍易感,且感染后绝大多数会发病,有的还会发展为危重症或死亡;而接种疫苗后,绝大部分人可以获得免疫力。另一方面,通过接种疫苗会在人群中建立起免疫屏障,可以阻断新冠病毒在人群中的持续传播,阻断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蔓延。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浙江:

从8月1日开始,全省开放15-17岁人群的接种服务;

9月1日开始,开放12-14岁人群的接种服务。

相应年龄段的在校在读学生,集中接种时间具体分四个时间段进行:

15-17岁人群(主要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和技工学校学生)在8月20—31日集中完成第一剂接种;9月11-19日集中完成第二剂接种,同步开展第一剂的查漏补种工作。

12-14岁人群(主要为小学高段及初中学生)在9月20-30日集中完成第一剂接种;10月11-19日集中完成第二剂接种,同步开展第一剂的查漏补种工作。

12-17岁非上述中小学在校各类人群,由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做好组织动员发动工作。

接种时需由监护人或学校工作人员陪同,并提供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接种单位要提前向学校和社区提供纸质知情同意书,由学校或社区发给接种对象监护人,便于提前阅知,提高现场接种工作效率。


问:请问我省对入境人员是如何实行闭环管理的?

答:我省对所有入境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期第1、4、7、10、14天,以及居家健康观察第2、7天,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按规定做好解除隔离前和居家健康观察结束前的“双采双检”工作(采集2份鼻咽拭子,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次检测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

在我省口岸入境的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目的地在省内的,由目的地设区市统筹,“点对点”闭环转运至目的地并纳入当地社区管理,落实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等管理服务;目的地在省外的,建议其“点对点”转运离浙;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离浙的,提醒其做好个人防护,由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所在设区市统筹,闭环送至机场、车站离浙。

对在省外结束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的来浙返浙入境人员,由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工作人员提前联系,建议其“点对点”转运返浙,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浙返浙的,进行行程登记,提醒其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停留,并由目的地政府负责做好省内交通站点至入境人员家中的闭环转运工作。对不具备居家健康观察相关居住条件的入境人员,应在当地指定的符合防疫要求的场所实施健康观察。


问:近期广东、江苏等地的新冠疫情中均出现了接种过疫苗后仍被感染的病例,请问当前新冠病毒疫苗效果如何,能否应对变异株,是否需要接种加强?

答:接种疫苗依然是当前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办法,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有效降低感染风险和患病后的严重程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绝大部分人可以获得抗新冠病毒的免疫力,但任何疫苗保护效果都达不到100%。

我国获批上市的疫苗均是按照WHO和国家监管部门要求,严格、规范地完成了各期疫苗临床试验研究,并且试验结果均显示疫苗保护力达到了国际公认的安全性、有效性标准。

最近在智利完成的灭活疫苗上市后的持续观察,为真实世界研究数据,在国际最著名的医学杂志《新英格兰》杂志上发表。这是一次硬碰硬的测试。智利评估了今年2月2日到5月1日全国大规模疫苗接种中国灭活疫苗人群疫苗的保护力,该队列包含1020万智利人口,在完成2剂接种的人群中,中国灭活疫苗对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有效性为65.9% ,预防患者的住院率保护力87.5% ,预防重症监护病房(ICU)入住患者的保护力为 90.3%,对死亡的保护力为 86.3%。智利疫苗接种的结果表明中国灭活疫苗对新冠肺炎的重症化、住院和死亡的预防具有较高的有效率。

从全球对新冠病毒变异的监测情况看,目前尚无证据证明病毒变异会使现有的新冠病毒疫苗失效。病毒是最简单的生物之一,它的增殖要依靠活的细胞。在增殖过程中,病毒会发生变异。世界卫生组织、各国研究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等都在密切关注新冠病毒变异情况,也在开展相关研究,这将为后续疫苗的研发及应用提供预警和科学分析依据。此前多项我国新冠病毒疫苗研究表明,接种者血清依然可中和变异株,表明当前我们使用的疫苗对变异株仍然有效。

针对已经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人群,是否需要接种加强针次的问题,国家也在组织研究和评估,一旦有最新信息,我们会第一时间发布。




终审:英杰

审核:王锡昌

来源:浙江新闻

编辑:江燕